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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消安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公告
丽水消防 2023-03-13

   为切实缓解支队消防力量不足的矛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文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现公开向社会招聘消安委办公室工作人员3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消安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工作能力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爱岗敬业,具有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无酗酒、赌博、网络借贷、不良征信记录等情形;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四)男性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身高不低于1.55米,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纹身(无论大小),符合公务员体格体检标准。

(五)招聘岗位相应工作职责。消安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协助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等执法工作,配合完成消防宣传工作、负责有关文字信息、数据材料、档案的收集、整理、上传下达、会务保障及完成上级领导赋予的其它任务等。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特殊技能或者专业特长的人员应聘消防文员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

三、工作地点

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起止时间)

2023年3月11日至3月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1.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各县市消安委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点咨询电话及地址详见 附件2),本人可到就近报名点进行报名。

2.报名需携带材料 :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需提供学信网电子备案表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证明、报名表(附件3)、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1张(蓝底)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截止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于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会电话(或短信)通知,告知需要在何时何地参加考试。报名不符人员不再电话(或短信)通知。

4.支队政治部将根据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对报考人员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做出相应调整。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如遇总分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候选。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参照《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以及相关岗位专业知识)。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

五、体检

政审不合格者不得列为考试对象,其考试结果无效。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并利用武警部队第三代心理测查系统或到有心理测试相关资质的体检中心、医院进行心理测试。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的,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丽水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同实际用工的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合同聘用),并按标准统一发放工作证件、服装、标识以及装备等,工作期间实行双休制,工作满1年后享有带薪年假。福利待遇参照消防文员工资福利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为消安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办理五险一金,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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