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正在领失业保险金,
或者领完失业保险金还未就业,
并且在此期间有生育子女
那么这个生育补助金一定要了解下
Q1:哪些人可以申领生育补助金?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的失业期间生育子女的人员。
Q2:补助标准是多少?
可以一次性领取相当于本人三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补助。当前,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656元/月,一共可以领取4968元。
Q3:如果夫妻俩都在领失业保险金,是否都可以申请生育补助金?
可以,夫妻俩可以同时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补助。
申领方式
线上办理
符合条件人员可通过“浙里办”APP申领。
(1)登录“浙里办”APP,在检索栏输入“生育补助金”,点搜索进入办理页面。
(2)点击“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申领”事项,选择所在地区,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提交。
线下办理
市人力社保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人工窗口或自助机办理。
特别提醒:失业人员应当在孩子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申领手续。
政策咨询热线
0578-2122760
招商热线:18157858929
工作时间:8:30-17:30(周一至周五)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数字经济双创园二号楼7-1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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